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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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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号2101室,邮编:200011,电话:021-63689977,电子邮箱:swsfj@ 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助力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主动公开各类税务信息,守正创新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一是机构概况信息,更新领导简介模块信息1条,主动公开分局领导姓名、职务及分管部门等信息;

  二是税收执法类信息,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决定名单、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等,2024年共计发布相关信息23条;

  三是发布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分局进一步严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持续深化依申请公开事项闭环管理。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经沟通后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信息管理上,分局建立健全了信息生成、收集、审查、发布流程,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人管理机制,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把关全部公开事项,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准确、严肃规范。对涉密信息严格把控,坚决防止信息泄露。

  (四)平台建设

  分局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平台,同时优化微信公众号、线上直播等公开平台设置,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2024年,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稿件492篇,浏览量86016次。通过短视频、云直播、微课堂等多形式制作个人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新电局、社保费等7场线上培训、4场可视答疑,滴灌式辅导讲解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政策红利。

  (五)监督保障

  2024年,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作为共性指标进行考评,公开办作为日常管理部门接受内外部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全年开展内部培训1次,举办政府公开月宣传活动1场,积极提升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缴费人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形成良好的信息公开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第三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知情权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提升。尽管在机构信息、行政许可等方面公开较为全面,但在一些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针对性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通过举办线上讲座、政策解读会等形式,让公众更深入理解税收政策。二是在发布信息时尽可能使用图表化展示,使复杂的政策内容更直观易懂,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可读性。三是鼓励公众运用互动功能进行提问和意见反馈,增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与参与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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