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决定,冯静雯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冯静雯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任职时间自2023年8月30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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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决定,冯静雯任职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
冯静雯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任职时间自2023年8月30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2025年1月15日